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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后移车是否属于酒驾

来源:网络 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6-05-23

  核心内容:驾驶员饮酒后驾驶车辆,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,即使车速再慢,也极易发生事故,对周围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。因此,广大驾驶员应自觉守法,做到饮酒不开车,开车不饮酒。

  事件经过:

  车主李某在饭店时吃饭时将车辆停在路边。喝了两瓶啤酒后,有人过来请李某挪一下车,方便其他车辆进出。于是,李某不顾自己喝了酒的情况,就上车启动了车辆。不料,李某在挪车时直接撞上了一名骑自行车的市民,致其受伤倒地昏迷。帖子在最后表示,酒后挪车仍构成酒驾,希望广大车主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。

  法律解读:

  只要驾驶员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,即构成酒驾。此外,根据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的不同,还细分为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。梧州市交警支队法宣科科长陈家龙介绍,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,“道路”是指公路、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,包括广场、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。因此,只要在“道路”的范畴内,即便是酒后挪车也算酒驾。

 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有明确规定,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、罚款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;若二次再犯,处十日以下拘留、罚款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  超速处罚: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、校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%以上未达到50%的,超速罚款金额100元,超速违法记分6分。

  违法规定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42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45条、第46条

  处罚依据:《福建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第67条第14项

  对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的行为作了特殊规定。

  “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,已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,却在抽取血样前脱逃的,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。”有关负责人说。

  针对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追究,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的,规定明确,以饮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,作为认定是否醉酒的依据。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/100毫升以上,应当认定为醉酒。

  住宅小区醉酒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

  《意见》规定了8种从重处罚醉驾的情形,包括: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,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;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/100毫升以上的;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;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;有严重超员、超载或者超速驾驶,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,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的;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,或者拒绝、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;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,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。

  需要强调的是,对于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厂矿、校园、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、停车场,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,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,亦属于“道路”范围,在这些地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构成危险驾驶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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