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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表现形式

来源:网络 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6-08-21

  核心内容:夫妻忠实义务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夫妻间的义务。在现实生活中,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形式可以表现为通奸、重婚、包二奶、姘居等。

 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表现形式:

  1、通奸。

  通奸指有配偶的男女与他人私密、暂时、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,对于大多数夫妻而言,性生活是构成婚姻的生命基础。

  2、重婚。

  重婚指有配偶的男女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,在重婚关系中,一方或双方的合法婚姻并未基于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而终止,而又缔结了新的行为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。

  重婚有两种形式:

  (1)法律重婚:指前婚未解除,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。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,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,不论是否同居,重婚即已构成。

  (2)事实重婚:指前婚未解除,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虽未办理结婚登记,也已构成重婚。

  3、包二奶。

  包二奶即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行为。“包二奶”通常表现为有配偶的男性以金钱、物质付给女方,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或较为固定的性关系,女方一般只与对方保持这种关系。严重的“包二奶”行为可能构成重婚,受到刑法的惩处,但大多数的“包二奶”行为没有达到重婚的程度。

  4、姘居。

  姘居是指有配偶的男女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并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。

  5、卖淫嫖娼行为。

  卖淫嫖娼行为无疑也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,违反夫妻一夫一妻制,败坏社会风气,扰乱社会治安,容易诱发各种刑事案件,同时也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。

  婚姻法相关规定:

 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;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,互相帮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。

 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
  (一)重婚的;

  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;

  (三)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;

  (四)未到法定婚龄的。

 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,自始无效。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,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。当事人所生的子女,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。

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
  (一)重婚的;

  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
  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

  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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